一、介绍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蛋制品包括以禽蛋为原料加工而制成的蛋制品。申证单元分为4个: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和其他类。
(1)再制蛋类:以禽蛋为原料,经腌制或糟腌或卤制等工艺加工制成的蛋制品。
(2)干蛋类:以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可发酵)、干燥制成的蛋制品。
(3)冰蛋类:以禽蛋为原料,取其全蛋、蛋白或蛋黄部分,经加工处理、冷冻制成的蛋制品。
(4)其他类:以禽蛋或上述蛋制品为主要原料,经一定加工工艺制成的其他蛋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申证单元名称,即蛋制品(再制蛋类、干蛋类、冰蛋类、其他类)。蛋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901。
二、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
1. 再制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腌制(或糟腌或卤制);(3)烘烤(适用咸蛋黄类);(4)蒸煮灭菌(适用熟咸蛋、卤蛋类)。
2. 干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低温杀菌;(3)干燥。
3 . 冰蛋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低温杀菌;(3)冷冻;(4)充填包装。
4 . 其他类的关键控制环节:(1)选蛋;(2)加热灭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由于微生物、环境因素和禽蛋本身的特性而造成产品腐败变质。
(2)微生物超标。
(3)重金属超标。
(4)食品添加剂超量、超范围使用。
四、生产场所
蛋制品生产企业除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设施的设计应根据不同蛋制品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企业应当设有原蛋库房、成品仓库、蛋制品生产加工车间、蛋制品包装车间。另外,根据原料和产品的保鲜储藏要求,企业应当具备冷藏保鲜库或其他相应的储藏条件。
五、必备的生产设备。
1. 再制蛋类必备的生产设备:(1)鲜蛋盛装、挑选、清洗设施;(2)混料设备(适用包泥皮蛋和咸蛋);(3)腌制(糟腌)设施;(4)包装设备或设施;(5)烘烤设施(适用咸蛋黄);(6)蒸煮灭菌设备(适用熟咸蛋、卤蛋类)。
2. 干蛋类必备的生产设备:(1)鲜蛋盛装、挑选、清洗消毒设施;(2)打蛋设备或设施;(3)搅拌过滤设备;(4)杀菌设备;(5)干燥设备;(6)包装设备。
3. 冰蛋类必备的生产设备:(1)鲜蛋盛装、挑选、清洗消毒设施;(2)打蛋设备或设施;(3)搅拌过滤设备;(4)杀菌设备;(5)冷冻(预冷)设备;(6)充填包装设备。
4. 其他类必备的生产设备:应具备与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六、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蛋制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必须符合GB 2748-2003《鲜蛋卫生标准》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七、办理证件需要准备的资料
1、营业执照;
2、生产场所和相关技术力量;
3、生产设备;
4、检测检验设备;
5、质量保证体系;
6、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7、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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